项目编号 | YQCQ24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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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吉林中卉新能源有限公司30%国有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比例 | 30% |
挂牌价格 | 300.0001万元(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2024-06-13 |
交易方式 | 招投标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已全部实缴。 2、本次交易完成后,根据标的企业战略规划,半年内拟增加标的企业注册资本金,增资后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8000万元。 3、其他事项详见大地泰华会审字【2024】100001-40号、大地泰华会审字【2024】100001-42号《审计报告》及沃克森评报字(2024)第1070号《资产评估报告》。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或支付能力。 2、同等条件下,意向受让方符合如下条件者优先: 意向受让方自有账户存款金额不低于1.5亿元,同等条件下,存款金额越高者优先等级越高。需提供相关证明凭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产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100%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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