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洲街道新能源汽车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ZB2022105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前洲街道新能源汽车租赁项目,项目业主为无锡前洲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前洲街道新能源汽车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合同估算价: 210万元 2.1.2 其他: 无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前洲街道新能源汽车租赁,共需租赁17辆新能源纯电动车,其中:1辆新能源纯电动7座SUV,16辆新能源纯电动5座轿车。要求所有新能源汽车均为无锡牌照的新车,车辆需安装倒车影像、倒车雷达、行车记录仪等,另需根据所租赁车辆安装配套充电桩。 2.3 租赁期限:两年(具体起始日期以车辆交付日期为准),采取1 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若服务未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4 质量要求:服务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及满足招标人需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 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 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6)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向前推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企业在职员工,且具备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企业为其缴纳的2022年09月-2022年11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企业为其缴纳的2022年09月-2022年11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8)授权代表必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具备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企业为其缴纳的2022年09月-2022年11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企业为其缴纳的2022年09月-2022年11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3.2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18时00分至2023年01月05日18时00分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http://www.wxcq.com.cn:9115/TPBidder)网上报名,并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完成支付并下载招标文件后方具备投标资格。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1月31日13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前洲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 联 系 人:周雪峰、程鸿晴、庄维维 电 话:0510-88203985 电子邮件:WXLXZBB@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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