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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泰山数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6mw光伏发电项目(epc)招标公告

· 2023-06-08

泰安市泰山数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6MW光伏发电项目(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市泰山数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6MW光伏发电项目(EPC)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泰山数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泰安市泰山数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6MW光伏发电项目(EPC)

2.2项目编号:TS-GC-20230605-01。

2.3建设地点:位于泰安市区及各县市区

2.4建设内容:本工程为泰安市泰山数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6MW光伏发电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主要建设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计划工期:总工期90日历天(含设计完成并通过审核),并办结验收和并入国网手续。注: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2.7招标范围:建设16MW光伏电站(以电网公司接入方案及实际并网量为准),

包含该项目现场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竣工验收、并入国网手续、项目移交业主直至工程保修期结束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2.8招标控制单价:3.8元/瓦。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必须同时包括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力设施许可证;

3.2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以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但须满足此要求),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应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证书

3.3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3.4投标人须未被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需由施工方和设计方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在原联合体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和业绩。

4.招标文件获取

4.1公告时间:2023年68日至2023年614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4.3获取方法: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6288136)

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投标单位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乙方】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信息栏(答疑/澄清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628日0900(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市泰山数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泰前街道佛光路北首泰山教育装备展销中心308室

联系人:经理

电话:0538-851987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岱宗大街338-1号

联系人:张灵芝 王静

电话:18653896225 18505381205

箱:dylhzb@163.com

8.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3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灵芝 王静; 联系方式:0538-6269002。

8.4监督单位: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与安全管理科

联系电话:0538-6236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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