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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中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新建项目(一期)废气处理系统epc总承包项目公告(变更)

· 2023-07-09

四川中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新建项目(一期)废气处理系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47-2360SCCZG07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川中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新建项目(一期)废气处理系统EPC总承包,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中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废气处理系统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项目:四川中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新建项目(一期)。

2.2 工程项目建设地点:自贡市沿滩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自贡川南新材料化工园区。

2.3 工程项目规模:年产2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新建项目(一期)

2.4 招标项目:废气处理系统EPC总承包。

2.5 招标范围:

序号

名称

数量

设计风量

方案

尾气组分

1

DA001

1

15000m3/h

二级碱洗+活性炭吸附+RCO+水洗+活性炭吸附

有机废气+氮气

2

DA002

1

15000 m3/h

二级活性炭吸附

有机废气+空气

3

DA003

1

2000 m3/h

二级活性炭吸附

有机废气+空气

4

DA004

1

3000 m3/h

二级活性炭吸附

有机废气+空气

5

DA005~DA007

3

19000m3/h

二级活性炭吸附

有机废气+空气


2.6 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采购和建设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达到合格等级。建设过程无重大质量事故。

(2)废气处理系统排放质量指标应满足如下要求:

最终排放指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标准限值,NMHC<120mg/m?,《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标准,VOCs<60mg/m3,活性炭更换周期内的平均排放浓度应在50~80mg/m3左右(活性炭三个月更换一次)。经干燥后,进入活性炭吸附箱前应保证无明水。

(3)HSE目标:

总目标:0损失。

分解指标:

? 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重伤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为零;

? 一般及以上环境突发事件为零;

? 职业卫生事件或事故为零;

? 重大HSE负面舆情为零;

? 政府HSE行政处罚为零。

? 对接的FORUS体系管理准则合规评估完成率100%。

? 隐患整改计划完成率100%。

其它最低要求: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7 工期要求: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至2024年1月10日机械竣工,具备联动试车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国内独立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复印件)

(3)投标人应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复印件);若设计资质证书中注明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的,无须提供此建筑资质。

(4)投标人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复印件)。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的废气处理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含合同封面、签字页及合同范围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

3.4 人员要求

3.4.1 项目经理

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一级建造师证书的,须提供在使用期内的电子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并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及签名日期,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证书无效),建筑业B类安全考核证;

3.4.2 设计负责人

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3.4.3 施工负责人

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3.4.4. 项目HSE负责人(不得兼任现场专职安全员):

具有C类安全考核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3.5 信誉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其他失信行为,且在公示期内。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中化黑名单供应商》,查询网址:http://srm.sinochemlt.com:801/OutPortal/OutPortalDetailView?messageid=9041

3.6 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2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前,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获取招标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1000元人民币),不提供纸质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

4.2 完成领购手续后,可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3 未通过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7月28日9:30。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时代大道269号兰欧尚品酒店7层会议室投标文件递交登记处。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7. 廉洁提示信息及投诉举报方式

为保证采购活动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公开性,防止违法、违纪和违规行为发生,招标人和投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均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方的廉洁从业规定。投标人若发现招标人相关部门或人员有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招标人纪检部门举报:

举报电子邮件:zhltjjjc@sinochem.com

举报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96号中化大厦纪检部(邮政编码310051)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


9. 异议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中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沿滩兴元路1号沿滩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

邮编:643000

联系人:蔺延项

电话:18915799901

电子邮箱:linyx@sinochem.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5层

邮编:100073

联系人:张扬、赵银

电话:18110122947、18911319742

电子邮箱:zhangyang55@sinochem.com、zhaoyin1@sinochem.com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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