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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材料与新能源学院洁净室建设工程合同公示

· 2022-09-26

新材料与新能源学院洁净室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技术大学拟对新材料与新能源学院洁净室建设工程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新材料与新能源学院洁净室建设工程

合同金额(元):8966880.00

中标供应商:南京拓展科技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拟申请将原合同付款方式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当工程施工完成50%时,发包人按合同价款支付40%给承包人,当工程施工完成并提交验收资料后,发包人再按合同价款付25%给承包人,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发包人审计部门结算审计完毕,提交工程质量保证金后一次性付清。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结算价款的3%;以保函方式或发包人可以接受的其他非现金形式提交。保修期(两年)满后,无质量问题情况下由承包人向学校申请并提供齐全的付款资料后无息退回。变更为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当工程施工完成50%时,发包人按合同价款支付40%给承包人,当工程施工完成90%且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合同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后,发包人按合同价款付60%给承包人。项目最终结算总价以发包人审计部门审计为准。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结算价款的3%,履约保证金在发包人审计部门审计完毕及承包人提交质保金回执后依据审计结果无息退回 。工程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两年)满后,无质量问题情况下由承包人申请并提供齐全的付款资料后无息退回。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新材料与新能源学院洁净室建设工程(项目编号:SZDL202134025)项目于2022年1月签订施工合同,由于受今年疫情防控等因素影响,预计项目将于9月中下旬完成验收并报送竣工结算。由于结算审核流程及周期较长,预计无法按学校支付要求9月底完成结算支付。为降低工程款支付风险、最大限度的避免资金浪费,申请变更合同付款方式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2年09月26日至2022年10月08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技术大学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兰田路3002号

联系电话:18620335101 传真:0755-23256157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3948141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附件:

新材料与新能源学院洁净室建设工程合同变更的补充协议.pdf

变更相关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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